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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怎么用_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

本文目录一览:

公积金怎么使用

公积金的使用如下:

1、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来购房,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;

2、如果申请商业贷款开购房,可以提取公积金做为购房的首付款,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;

3、如果购房过程中不需要贷款,也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积金;

4、公积金不仅仅可以用于自己购房,也可以用于儿女购房;

(1)如果申请公积金房贷款买自住房,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来偿还本息;

(2)如果申请商业贷款来购买自住房,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作为首付款;

5、农村集体土地翻建、建造或者是大修自住房,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,但是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;

6、家庭成员(不只限于职工本人)如果遭遇重大疾病,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。

公积金使用时需要携带什么资料?

1、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

2、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

3、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4、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、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,除以上资料外,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、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。

退休后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?

1、需要准备的证件有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,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2、如果本人无法办理的话,可以委托配偶办理,但是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
3、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,这时候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;

4、如果是本人首次办理,那么前面须到住房公积金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;

5、办理银行的事情后,就可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;

6、退休的公积金提取,目前也可以直接找自己的单位,因为现在单位会根据本企业的情况,集体进行退休公积金的办理。

法律依据: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

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。

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,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。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
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,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等情况。

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

住房公积金的作用:

1、购房。在我们购房的时候,可以用公积金进行贷款,享受优惠的利率,同时下款也是非常快的。

2、租房时用来付租金。可能许多的朋友只知道公积金能够购房,而对于公积金的租房了解的并不多。现在用公积金租房也是相当方便的,我们只需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明,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进行租房了。

3、治疗大疾病。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是需要重大手术治疗时,缴纳公积金的员工,可以提取公积金。当然,申请的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。

4、建造、翻修、装修房屋使用。如果是不在城内购房的朋友,可以利用自己的公积金进行建造和翻修房屋。如果已经在城市中购房的朋友,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对楼房进行装修。

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,职工首先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和复印件,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,比如说因为买房而提取公积金的,就需要提供《商品房预售合同》和首付款收据。

公积金怎么用

公积金怎么使用?

公积金全称住房公积金,是指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。

住房公积金主要针对的是城镇在职职工,退休后也就不存在公积金了。

公积金缴存分两部分,职工个人缴存一部分,在职单位缴存一部分,需要长期缴存。

公积金具有保障性,为职工较快、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。

同时也有互助性,有房的职工和没房职工相互帮助。

那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呢?主要就是两个,用法如下:

一、购房后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

住房公积金主要是针对职工买房的一项福利政策,职工在买房后,可以将个人公积金账户里面存款金额提取。提出来之后,可以供个人使用。

买房提公积金最简单,通常需要个人购房合同,购房发票,购房备案表和提公积金申报表。

拿着这些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,办理提取手续即可。办理好了之后,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被钱直接打到个人账户,很方便快捷。

现在,很多地方可以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小程序,APP,微信公众号上办理提取手续。

住房公积金怎么用

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如下:住房公积金也可以用来贷款买房。只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到规定期限,一般是6个月或12个月,就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不管是异地还是本地贷款买房都可以申请。而且公积金贷款买房相对商业贷款来说还比较便宜,利息比较低。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,或者市场租房房租。
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

第二十四条

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(二)离休、退休的;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(四)出境定居的;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